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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监督

根据"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"原则,如有对分中心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反映,请您通过监督举报信件、电话方式进行举报。对于举报线索,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处理,处理过程暂不能予以答复。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,我们有义务在适当的时候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。

 

监督举报方式:

监督举报电话:021-68662189

举报信件请寄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纪检部门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6号楼    邮编:201210